为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,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,进一步增强国家意识、民族意识,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党支部开展多种形式学习教育活动,支部全体党员及教职工参加活动。
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的民族心、民族魂,是中华民族最重要的精神财富,更是民族独立和民族尊严的强大精神动力。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的《爱国主义教育法》,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党支部通过微信群、学习平台等途径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学习活动。
12月19日上午,支部书记于江华组织全体教职工集体学习《爱国主义教育法》,认真研读立法经过、法律意义、实施措施、支持保障等方面内容,他强调,这部法规的颁布实施,为教育系统深化爱国主义教育明确了方向任务、提供了依据保障,具有十分重要深远的意义。
之后,于江华以浙江省气象台党总支党建品牌——“风暴哨兵”建设情况为例,结合工作实际,分享学习感悟。他说,支部要加强党建引领作用,积极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。他提出,创建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党建品牌——“畅安先锋队”,旨在实现“为教研保畅、为师生保安”的目标,以此为抓手,将科室业务工作融入品牌建设之中,同时为教职工发展提供优质平台。他鼓励大家工作中要积极探索、注重积累、干在实处、走在前列,从做好本职工作开始,用实际行动践行爱国主义思想,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保障,为服务国家富强贡献力量。